根据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中区教育通知,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部分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表1(详见附件)。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间: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自2018年5月2日——5月8日上午7:30开始(具体安排见附件);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自2018年5月16日——5月18日上午7:30开始;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2018年5月27日——5月29日上午7:30开始(具体安排见附件)。
2、体检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原乐山市红十字会医院,地点:市中区兑阳湾)。
3、体检注意事项:
A、体检者需空腹;
B、体检者带上体检表(需正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粘贴与网报同底浅蓝背景2寸证件照1张),体检结束后即可离去,不得将体检结果自行带走,否则视为体检无效;
C、体检者带体检费200元/生(幼儿园体检费240元/生),自行交给体检医院。
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
附件:2018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