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2后半学期教学运行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后半学期教学运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按此执行。

一、期末考试工作

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执行《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50号)。请各教学院抓好考试方式及命题质量审核,精心准备,认真组考,做好考试阅卷、自查评估及归档工作。

(一)毕业班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第12-13周。

2.考试形式:各教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请各教学院在第11周星期五前(518日前)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安排

1.校本课程于教学计划最后一周结束新课(第17周前),制定考试方案,并随堂组织学生测试。考试方案、过程材料、记分册等材料由开课学院审核归档。

2.尔雅课程于第15周完成学习任务,第16周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非毕业班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安排

18周(748日),主要安排技能类考试、开卷笔试。由各教学院组织实施,非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行知楼进行考试。

19周(7913日),在行知楼集中安排闭卷笔试,由教务处统筹。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个别班级确因闭卷笔试场次过多,第19周无法编排的,经教务处同意,可酌情安排在第18周进行。

2.考试前期工作各环节进度安排

13周周一(528)前,教学院将《期末课程考试方式汇总表》报教务处。

14周周三(66日)前,教学院将《考试试题(方案)审核登记表》交教务处。

14周周三(66日)前,教学院将通识必修课试题送教务处抽卷,统一送师科公司印务公司。

14周周五(68日)前,教学院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汇总,待汇总审定后公布在教务处网页上。

14周周五(68日)前,专业课程试卷由教学院分管副院长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连同《期末课程考试试卷付印汇总表》送师科公司印务公司。

    (四)各教学院应在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考试自评、归档工作。

 二、制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

1.各专业、各年级的开课计划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实际开课与培养方案不一致(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类别、学分和学时数)时,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开课计划调整审批表,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后方可执行。

2.开课计划中的课程代码务必与培养方案的保持一致,且确保唯一性,否则将影响后续排课等运行工作。

3.12周(525日(星期五)前)报送《乐山师范学院开课计划汇总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全校性的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开课计划由开课学院送交教务处。

4.13周(63日前),各教学院完成开课计划系统录入工作。各教学院在开课计划录入系统前,请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教学场地、教师等相关信息。
  
三、组织申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7]53号)要求,遴选出首选教材和备选教材各一种。

1.16周(622日前),教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教师自编教材、讲义、外文原版教材以及通识课《教材选用推荐表》

2)首次使用的《教师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教师自编讲义选用申请表》。

3《自编教材和讲义汇总表》《外文原版教材选用汇总表》《“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教务处组织审核。 

2.17周(627日前),教学院根据学校审核结果,分别填写《乐山师范学院通识课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乐山师范学院专业课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报教务处。

3.教学院报送纸质签章材料同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61889964@qq.com

四、组织申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请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校任选课管理办法》,认真组织任课教师申报(教辅单位及机关行政人员归口教学申报),并加强审核工作,对调停课次数较多、历年选课率偏低、教学督查发现问题的课程等情况,原则上不能申报。

1.上课时间及学时:

周四9-11节,第12周结束课程,并组织考试;

周五7-8节,第17周结束课程,并组织考试;

总学时不超过32学时。

2.申报过程安排:

163日前,教师按要求向教学院提交申报材料。任课教师申报时需明确课程的上课时间和课时,并合理做好教学工作进度安排。

267日前,教学院组织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任课教师。

3610日前,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开课信息。

4612日前,教学院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信息填报情况汇总以下材料报教务;教学院报送纸质签章材料同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61889964@qq.com

A.《乐山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

B.《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

C.《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D.《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

E.《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汇总表》

F.《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计划》

G.《乐山师范学院通识课专业课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

H.《乐山师范学院自编教材讲义汇总表》

I.新开课教师需提交教案或讲稿等材料。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510

 

本站原创 2018-05-11 15:42:5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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