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师院〔2011〕47号
关于成立第四届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已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成立乐山师范学院第四届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届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以下23位同志组成:
主 席:罗大玉
副主席:陈晓春
委 员:李朝晖、李同果、刘天斌、任志萍、陈天柱、
代礼胜、邹 进、何光普、熊俊如、汪明林、
金 澎、李开能、张贤松、关继文、邹 敏、
邓道宣、李仲芳、陈 俐、何 虑、邓明艳、
汪天飞
下设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陈晓春(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李朝晖(兼任)
本届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二年,从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4月。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成立 机构 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