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各两次的大学英语二、三级和四、六级等级考试规模大,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局,具有标准高、要求严、时效强的特点。为确保我校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工作万无一失,根据川考办[2005]第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大学英语统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每次考前一周,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召集教务处、保卫处、学工部、设备处、信息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纪监办、各教学系责任领导研究部署有关试卷领送、保管、考前培训、考纪教育等系列问题,排查事故隐患,明确责任,协调解决人员安排、条件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二、试卷的领送,派专车往返省考试中心、市自考办。教务处、保卫处派专人负责试卷的领取、押运工作。试卷的领取、保管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注意防火、防盗、泄密,24小时轮班守卫。
三、在考试过程中,所有人员应严守职责,不准擅离岗位,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考试中出现以下异常情况,应果断、及时、迅速做出处理。
1.考生坐错位置。
如果是本考场考生,立即责令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它考场考生,应通过场外巡视员,查明考生的准确位置,安排考生进场考试。
2.考生遗失有关考试证件。
监考人员先对照考生相貌,若与考场名单上照片相符,通过场外巡视人员报经主考同意后,可安排考生进场考试,但考生必须出具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
3.试卷启封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监考人员暂停拆封并立即通过场外巡视员报告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封存有问题的试卷袋,立即上报省考办。
4.学生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
监考人员报告巡视员,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处理后仍不能继续考试的,由巡视人员带到考务办室休息,直到考试结束,在此期间不能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
5.监考人员因急事必须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报告巡视员,由巡视员代替监考。需较长时间离开的,必须报经主考同意。离开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
6.考生无意弄脏与损坏试卷等考试材料,要求更换。
监考人员通过巡视员向主考汇报,核实情况,报经省考办同意后启用备用卷,但不延长考试时间。
7.学生违纪。
对在考试过程中证据确凿的违纪行为,监考人员应立即终止其考试,及时报告巡视员和主考。巡视员要求相关监考人员将违纪学生带到考务办公室,随即通知违纪处理小组到场。监考人员详细填写“考试违纪情况认定及处理笺”,违纪学生签字。违纪处理小组责成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说明违纪详细经过,根据违纪情节,当场作出处理。
8.代考或使用通讯工具。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一旦发现有代考或使用通讯工具者,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缴通讯工具,保管好相关证据,迅速通知巡考、主考和违纪处理小组。监考人员详细填写“考试违纪情况认定及处理笺”,违纪学生签字。违纪处理小组将考生带离考场,责成学生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收集违纪证据,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9.考生将考试材料带离考场。
监考人员作为考场内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若发现考生将试卷带离考场,监考人员应迅速通知巡视员及相关系责任领导,同时报主考,采取多种形式联系到考生本人,将试卷追回。试卷未追回,整袋材料不能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