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室,按黑板上张贴的座次安排表就座。考生必须带上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能交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全国和省大学英语考试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2、除笔、墨水外,书包、书本、文具盒、眼镜盒、塑料袋、手机、BP机、PDA、计算器(教务处批准同意的除外)等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3、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夹带、不交头接耳、不窃视、不吸烟、不喧哗。

4、考生注意保持卷面干净、整洁,答题字迹要清楚。考生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在指定位置。考生不得在试卷上做与考试无关的标记。

5、试题字迹不清楚的,可举手提出问题,然后由监考人员给予答复。

6、若无特殊情况,考试中途原则上不请假上厕所(全国和省大学英语考试严禁中途离场)。

7、考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撕毁试卷。

8、凡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或妨碍监考人员执行有关考试纪律的学生,可终止其考试。

9、考试结束前交卷的学生,应将试卷交到监考教师手中,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内喧哗。

10、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按《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修订)》处理。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ОО六年四月修订

本站原创 2012-02-24 15:48: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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