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 131 号
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9届非师范本、专科生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进行专业实习。为做好我校2019届非师范生专业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为加强和改进非师范专业实习教学管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学校不断改进专业实习管理机制体制,充分发挥教学院办学自主权,体现专业办学特色,实现专业实习工作重心下移,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全面提升非师范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习准备
1.各教学院提前安排落实学生实习岗位,实习学生人数较多的片区应安排带队教师。在本学期放假前,教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告知学生实习安排和具体要求,强调实习纪律与安全注意事项。
2.组织学生领取《专业实习总结鉴定表》及《实习生对实践基地评价调查表(非师范专业)》(学校印刷厂统一印制)、《专业实习手册》(由各教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并安排印制)。
3.教学院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5)。
4.学生因自身原因确需自主实习,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和开具《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2)后,报送所在教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带队教师领取《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表(非师范专业)》(附件3)。
三、实习安排
2019届非师范本、专科生下学期开学后按教学院安排到实习单位报到实习。学生于2019年5月17日返校,确因就业或顶岗实习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者以及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教学院与学生应妥善处理,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实习检查
1.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各教学院应逐一核实实习生到岗情况,填写《2019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及到岗情况汇总表》(附件4)。
2.实习期间,各教学院应通过带队教师、QQ群、微(博)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严格加强管理,全面掌控实习情况。
3.各教学院要求每位学生将实习期间汇报材料以稿件的方式反馈到教学院,作为实习考核的一项依据。教学院发掘表现优秀的实习生案例,不定期编发实习工作简讯。
4.教学院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和指导,积极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及基地建设,并及时做好通讯报道。
5.教务处将加强实习过程监控,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巡视抽检和调研。
五、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
1.实习生返校后,应及时将《专业实习总结鉴定表》、《专业实习手册》和《实习生对实践基地评价调查表(非师范专业)》等相关材料上交教学院,带队教师将《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表》上交教学院。
2.实习总成绩由教学院将“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带队教师评定成绩”“实习小组评定成绩”三项按照30%、30%、40%的比例进行计算,按百分制记载。
3.自主实习学生“带队教师评定成绩”由教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和实习前后实际表现进行评定。
4.实习生返校后,各教学院应对自主实习学生开展实习答辩工作,将实习答辩成绩作为自主实习学生的“实习小组评定成绩”,答辩工作应在专业实习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前完成。
5.各教学院组织召开专业实习总结会,撰写2019届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六、材料报送及成绩入库
1.2019年1月7日(周一)前报送《2019届非师范学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方案包括组织领导、实习任务和要求、实习时间及形式、实习考核方案等)纸质稿(盖章)和电子稿。
2. 2019年3月4日(第2周星期一)前报送《2019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及到岗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3.2019年5月24日前,将2019届专业实习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不得影响学校毕业资格审查和授位相关工作。
4. 2019年6月5日前,报送2019届专业实习总结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盖章)。
七、校级抽查验收
教务处根据具体的自主实习学生人数、巡视检查情况、学生实习材料、实习成绩等,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自主实习学生以答辩方式进行校级抽查验收,未能通过校级抽查验收的学生将视为实习总成绩不合格。
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满老师 电话: 2276233
附件:点击下载
1.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2.实习单位接收函(模板)
3.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工作评价表
4.2019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及到岗情况汇总表
5.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
教务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