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有效实施,做好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主要为2013年校级教改立项中的一般性项目和达到结题要求、自愿提前结题的综合性项目,以及2013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所有拟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表》,和项目研究有关支撑材料一起提交所在单位(机关的交教务处教研科)。支撑材料包括:教改实施方案,项目研究报告,教改实施的过程材料,有关学生学习的具体成效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等。
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在《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上签署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备案。重点项目由所在单位初评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三、有关说明
1.各单位须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如实填写专家评审结论。所有项目,各单位都须签署单位评审(初审)意见。
2.12月1日之前,项目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交教务处:重点项目须提交《结题申请表》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须提交《结题申请表》一式一份(支撑材料留存各单位备查)。各项目须同时提交《结题申请表》电子稿。《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由各单位汇总后交教务处。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务必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到教务处。
联系人:刘佳龙 电话:2276262 邮箱:jiaowc@lsnu.edu.cn
附件1:2015年度拟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
(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