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务[2015]119号

校内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我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经验,形成一批质量水平高、能体现我校特色、有影响力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为申报国家级与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的

本次培育项目以争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为目标,遴选教学改革效果明显、特色和比较优势突出的教学成果项目,经过一定阶段的扎实建设与凝练总结,形成一批水平高、影响大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培育要求

1.培育项目前期教学改革与研究基础扎实,有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支撑;有反映该项目水平的研究成果总结或论文;一般要经过两年及以上实践检验,工作成效显著,具有辐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培育具有创新性、可推广应用性的项目。

2.培育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勇于开拓创新,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培育项目团队应充分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对教学成果进行科学总结,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凝练成果特色,加强成果宣传推广,培育出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为我校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培育方式及经费资助

培育项目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一式2份),于201512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6704431@qq.com。每个单位重点培育1-2项,学校将根据项目特色、项目质量与培育方案,给予1-3万元经费资助。

联系人:张远东,联系电话:2276262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2016年教学成果奖培育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151110

本站原创 2015-11-10 09:27:1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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