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确保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各专业顺利开课,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请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填报下学期开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各年级的开课计划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杜绝漏开、重复开课、随意调整周学时等情况发生。
2、开课计划中课程代码务必与培养方案中一致,且确保唯一性,否则将影响后续排课等运行工作。
3、实际开课与培养方案不一致(含课程代码)时,请填写《乐山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后执行。
4、各教学院在报送开课计划时,同时报备教学院院长签章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份,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复核开课计划。
11月21日前,各教学院送交《乐山师范学院开课计划汇总表》。
11月25日前,各教学院完成开课计划系统录入工作。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