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现启动本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请各教学院结合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着重抓好考试方式及命题质量审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8周(2018年1月2日-5日),主要安排技能类考试、开卷考试。由各教学院组织实施,非特殊要求,原则上在行知楼进行。
19周(2018年1月8日-12日),行知楼集中闭卷笔试,由教务处统筹。具体场次安排如下:
时间 |
课程 |
对象 |
备注 |
1月8日
9:00-11:00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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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专场 |
1月8日15:00-16:0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6级本科 |
1小时专场 |
1月9日9:00-11:00 |
教育学 |
16级师范专业本科、15汉本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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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专场 |
1月9日
15:00-16:0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7级本、专科 |
1小时专场 |
1月10日
9:00-11:00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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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专场 |
1月10日
15:00-17:00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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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专场 |
1月11日
9:00-11:00 |
大学英语1 |
17级本、专科 |
2小时专场 |
1月11日15:00-17:00 |
大学英语3 |
16级本、专科 |
2小时专场 |
1月12日9:00-11:00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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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专场 |
1月12日
15:00- |
心理学 |
16本(旅游专业职教师资方向)、17级师范专业专科、15汉本3班 |
混合专场 |
个别班级确因闭卷笔试场次过多,19周无法编排的,经教务处同意,可酌情安排在18周进行。
14周周五(12月8日)前,各教学院于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汇总。
二、考试方式审核
考试方式原则上分为:笔试(闭卷或开卷)、技能考试(上机、实验等)、笔试与技能考试结合三种。
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内容及要求,合理确定考试方式。教学院应加强考试方式的审核,确保考试方式切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及课程特点。《课程考试方式审核表》由教学院留存备查。
13周周一(11月27日)前,教学院将《期末课程考试方式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试题命制及审核
教研室应组织教师按要求做好试卷命制和考试方案拟定工作。教学院组织教研室、同行专家对试题(含考试方案)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命题质量。
《考试试题审批表》由教学院存档备查。
四、试卷付印
14周周三(12月6日)前,教学院将通识必修课试题送教务处抽卷,统一送印刷厂。
14周周五(12月8日)前,专业课程试卷由教学院分管副院长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连同《期末课程考试试卷付印汇总表》送印刷厂。
五、其他相关工作
考试其他环节工作见后续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