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期期末课程考核暨本期教学常规检查的通知—教务[2015]107号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学校将就上期期末课程考核及本期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检查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上期期末考试环节

上期所有课程考核材料:考试方式的制定与审核、分析与汇总;考核组织与管理、试题命制与审核、试卷评阅规范、成绩记载规范、试卷分析、学院课程考核自查情况和总结。其中重点检查技能考试和综合考试的相关考试材料。

(二)本期课程教学计划

是否每门课程均有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否完整、规范;考核方式、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性质;教学计划的审批、执行与管理情况等。

(三)日常教学运行规范

本期教学院在加强日常教学规范管理,执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特别是培养方案变更、师生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调(停)课管理以及通识教育选修课建设等情况。

(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学院领导听课、检查巡视、教学督导等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加强教学质量监管机制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教务处会同教学督导、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干事分三组到各教学院交叉检查,工作环节包括:教学院简要介绍情况,查阅相关材料,交流与反馈。

具体要求:

1、请各教学院落实参加交叉检查人员,于1019日(周一)前将名单报教务科,并请准时参加检查。

2、各教学院认真做好自查,准备好检查材料,结合检查后的反馈意见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期末考试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接受检查学院

参与检查学院

1020日(周二)

830-1000

文新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法学院

计科学院

化学学院

特教学院

1020(周二)

1030-1200

数信学院

思政部

经管学院

教科学院

体育学院

生科学院

1020(周二)

230-400

生科学院

文新学院

音乐学院

数信学院

外国语学院

美术学院

1020(周二)

430-600

物电学院

政法学院

特教学院

化学学院

旅游学院

体育学院

1021(周三)

830-1000

教科学院

经管学院

计科学院

旅游学院

1021(周三)

1030-1200

思政部

物电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乐山师范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本站原创 2015-10-15 17:12: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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