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0】6号
关于宋XX等三名同学实习成绩不合格的情况通报
音乐学院06级本科生宋XX、教科学院06级本科生马X、外国语学院07级专科生卢X三名同学在2009年我校教育实习工作期间,不遵守实习纪律,长期未到实习学校实习。
音乐学院06级宋XX被安排在丹棱中学集中实习,带队教师带领学生9月8日到校实习,该生未到。学校教务处将此情况反馈给音乐学院后,音乐学院辅导员老师多次督促该生到校实习,但直到10月21日该生才赶到实习学校。经批评教育后,该生完成了后半阶段的实习。
教科学院06级学生马X被安排在乐山外国语小学集中实习,该生未按时到实习学校报到,报到后实习学校反映其实习态度不认真。经批评教育,该生仍长期不到实习学校实习。
外国语学院07级英语专科学生卢X被安排在乐山六中集中实习,该生未按时到实习学校报到,经带队教师多次催促,该生才来到实习学校,经批评教育后,该生仍长期不到实习学校实习。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乐师院[2006]3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宋XX、马X、卢X三名同学实习成绩不合格。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