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校28个本科专业进行了评估。为加强专业评估的管理与指导,学校出台了《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暂行规定》、《关于2009年开展本科专业校内评估的通知》(含评估方案)等评估文件,形成了评价办法、评估考察基本内容与程序、评建材料规范等评估指导性材料,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包括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4所省内重点或老牌大学31名专家参与的校内、外专家队伍。
三个评估专家小组依据“三个符合”的标准,采取分散考察与集中考察 、提前考察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专业自评材料、调阅学生毕业论文,听取院长汇报与提问,听课,办学条件考察,学生专业技能与理论水平检测,召开师生座谈会与问卷调查等程序对各专业进行了评估考察。评估考察后,各专家组成员综合校外专家意见,经过多次交流、讨论后,根据评估方案所定的评估结论标准,形成了各专业评估建议等级结论及考察意见。最后,各专业评估等级结论经学校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审定通过。
现将各专业评估等级结论予以公布(附表于后)。
附:
1、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评估结论分为三等:优秀、合格、不合格。标准如下:
优秀:二级指标A≥15,C≤2(其中重要指标A≥9,C=0,师资数量与结构、课程建设必须是A),特色鲜明。
合格:二级指标A+B≥16(其中重要指标A+B≥9,培养方案、师资数量与结构、课程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必须为A或B)。
不合格:不达合格标准的为不合格。
2、各专业评估等级结论汇总
乐山师范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
2010年1月10日
各专业评估建议等级结论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