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及相关部门:
本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已圆满结束,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暂行规定》(乐师院〔2009〕5号)和《关于2009年开展本科专业校内评估的通知》(乐师院〔2009〕4号)的安排,要求各教学院根据专业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及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学习和研讨,总结经验和不足,找出差距,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力度,以达到更高的办学水平。同时,要求各教学院与主要相关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国资处、信息中心、图书馆)针对专业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业建设评估整改工作的基本要求
立足发展的大讨论、大总结、大反思、大创新活动;统一认识,全员参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加强监控,认真检查。
二、开展专业建设评估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
本次专业建设评估整改工作的时间为2010年,2010年以后的整改建设工作纳入各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之中。学校将与2010年底组织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专业建设评估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1、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发现与分析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同专业存在不同问题的应分别阐述;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分析我校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
2、整改措施。注重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不同专业采取的不同措施应分别说明。
3、整改建议:各教学院针对学校(职能部门)在专业建设的体制、机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整改方案上交时间:3月10日前
乐山师范学院 教务处
201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