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部工作职责
教学部和教育评估中心合署办公,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运行、学籍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提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建议。
2.牵头组织拟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牵头拟订相关教学管理制度。
3.负责拟订学校专业建设与调整规划,牵头负责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建设。
4.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方案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实施。
6.负责全校本专科生教学运行管理,包括开课计划、排课、排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以及公共教室调配等工作。
7.负责学生学分及成绩管理和学分学籍处理工作;牵头受理学生休、复、退、转学籍异动申请、复核及发文工作;负责制订专升本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毕业、授位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学籍、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及注册工作。
8.牵头组织制定理论课程、实践教学(含实验实训)大纲,牵头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
9.负责公共大学英语考试(CET)、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10.牵头负责省级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11.负责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与管理。
12.牵头组织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部和教育评估中心下设专业建设与教材教研科、教学运行科、学籍管理科、产教融合与实践教学科4个科室,其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一)专业建设与教材教研科工作职责
1.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教材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推进工作;教育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咨询。
2.负责组织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调整,监控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
3.负责专业建设规划与结构调整、新专业的申报与建设。
4.负责组织各级一流专业的申报与建设。
5.负责优质课程、课程思政等课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组织课程建设规划与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
7.负责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8.负责组织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9.负责组织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
10.负责学校改革项目的推进与管理。
11.负责整理部门显性成果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基报表、本科状态数据数据收集,提供相关部门需要的成果材料。
12.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督促教学院教研室工作展、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的选拔考核和组织工作。
13.贯彻国家教学信息化建设精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规划和开展我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并进行管理。
14.负责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和教学信息化资源建设工作。
15.负责学校教材规划、立项、编写、审核、选用、排查、教材奖申报等工作。
16.负责沫若学院培养方案制定、任课教师安排、导师选聘、外聘专家讲座等教学运行工作。
17.负责沫若学院优秀学生选拔、组班及班级管理工作。
18.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运行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学运行、考试、成绩评定、学分置换等相关制度和校历拟定。
2.负责全校本专科生常规教学运行管理,主要包括开课、排课、调停课、公共教室临时使用审批等工作。
3.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工作。
4.负责通识教育选修课常规运行工作。
5.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理论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
6.负责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的选拔与管理工作。
7.负责教学管理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8.负责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
9.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基报表、本科状态数据数据收集。
10.负责职称评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
11.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籍和授位管理相关制度的拟定和推进落实工作。
2.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学分清理、学籍处理工作。
3.负责普通全校全日制学生新生、在校生、毕业生注册工作。
4.组织毕业资格审查(含往届)、学历证书制作及发放工作。
5.负责学位办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负责学位证书制作、发放、注册工作。
6.负责学生专升本工作(含录取、档案收发)。
7.负责全日制学生信息维护;牵头组织新生和毕业生照片采集工作;
8.指导出国、出境、专升本、转专业等学分成绩认定。
9.负责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
10.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基报表、本科状态数据数据收集。
11.负责学籍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相关工作。
13.负责计算机等级考试及相关工作。
14.负责专升本报名、考试相关工作。
15. 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教融合与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关于实践教学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修订实验、实践教学管理文件并牵头实施。
2.负责组织全校各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的审定工作,并组织实施。
3.负责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建设、验收与管理工作;负责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校级抽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定工作。
5.负责虚仿项目、虚仿课程和实践课程的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实验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中实验教学管理平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
7.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基报表、本科状态数据数据收集。
8.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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