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 0九年十月修订)
1、任课教师按每门考试课程命题三套(A卷、B卷、C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试卷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经学院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含电子文档)。
2、试卷一经送交教务处,原则上不再更改,若有非常特殊的情况须更改试卷内容,应持院长签字的情况说明重新提交试卷。
3、教务处工作人员从三套试题中随机抽出一套作为期末考试题,并附上填写完整的《乐山师院期末试卷付印表》,交学院后勤集团印务公司统一印制。
4、印务公司派专人接手、保管试卷,并按《乐山师院期末试卷付印表》上的印制份数、添卷页数、考试时间等提前未完成试卷印制工作。
5、各学院教学秘书将填写好的《试卷封卷单》交印务公司,由印务公司工作人员按封卷单上的各项目分卷、封卷,并在封卷单上填写试卷页数、封卷人姓名。
6、各学院教学秘书在考试前一周到印务公司清理、分装全校各场次、各学院的考卷。
7、考试期间,学校及各学院在教学楼分别设立临时考务办公室。印务公司分场次将试卷提前运送至学校临时办务公室,教务处工作人员协助印务公司于考前1小时向各学院分发试卷。监考教师提前40分钟到各学院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当场拆封,认真核对试卷与考试科目是否相符,试卷份数与参考人数是否一致,试卷是否有缺页,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教务处。
8、教务处、印务公司、各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试卷的交接、保管、印制、发放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环环把关,决不允许掉以轻心。试卷命制过程中,如发生试题泄密,试卷错装、漏装以至影响正常考试的,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认定为教学事故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乐山师范学院
二0 0 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