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加强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乐师院〔2015〕6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学生学分学籍预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生学分学籍预警标准为:2014本科、2015级本专科学生累计欠学分达12学分者给予“留级预警”;2013级本科、2014专科学生累计欠学分达6学分者给予“留级预警”;各年级学生累计欠学分达24学分者给予“退学预警”。
二、“2015-2016下期预警学生信息汇总表”分发各教学院及学生处,请各教学院应及时将学生学分学籍预警情况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三、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预警学生的学业管理,跟踪思想动态,帮助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生学分学籍预警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1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