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乐师院〔2013〕5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14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前,学生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出教学院。
2、11月27日,各教学院审核并汇总转出(含院内转专业)学生信息,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会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交教务处审核。
3、12月4日,教务处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表发送各转入教学院,教学院组织考核。其中,转入英语、会计等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或数学科目考试,按考试成绩和高考相关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转入相应专业。
4、12月15日,各教学院将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结果交教务处,同时附考核方案和相关材料。
5、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二、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问题
1、 转专业学生毕业、授位资格审查,全部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转入教学院应在第二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清理学生需补修课程学分,指导学生拟定课程补修学习计划。
2、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相同,可认定相应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不同的课程学分可以冲抵部分通识选修课学分。
三、其他
1、学生转专业不收取转专业费用。但由于转专业学生增加了补修课程学习,根据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办法,学生应补交补修课程学分学费。该费用由转入教学院在学生首次报到时督促学生及时完清;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核定学费。
2、转专业未尽事宜详见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