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加强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乐师院〔2010〕7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学生学分学籍预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文件第十五条规定,本期对2011级本科、2012级本专科、2013级本专科学生已修读的课程进行学分清理统计。
二、此次学生学分学籍预警标准为:2012本科、2013级本专科学生累计欠学分达12学分者给予“留级预警”;2011级本科、2012专科学生累计欠学分达6学分者给予“留级预警”;各年级学生累计欠学分达24学分者给予“退学预警”。
三、各教学院应及时将学生学分学籍预警情况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加强对预警学生的学业管理,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其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学分学籍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