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学校决定对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各学院申请的非集中闭卷类型的考试(如上机、开卷、实验、口语、听力等)均安排在6月17日—21日进行。其中,公共课非集中闭卷考试(1个小时)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年级 |
科目 |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
2012级本专科 |
心理学 |
6月20日上午
9:00—10:00 |
2011级本科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6月20日上午
10:30—11:30 |
2012级本科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二)期末集中闭卷考试6月24—28日在行知楼进行,学校考务办公室设在124教室,各教学院按《期末考试行知楼教室分配一览表》设置考场。集中闭卷考试场次安排如下:
时 间 |
上午 9:00 — 11:00 |
下午 3:00 — 5:00 |
6月24日 |
2012本、专《大学英语 》
2011日语本科《大学英语 》 |
2011本《大学英语 》
2010日语本科《大学英语 》 |
6月25、26日 |
专业课考试 |
专业课考试 |
6月27、28日 |
专业课考试 |
专业课考试 |
二、考务工作
(一)关于考试科目及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以培养方案为准,若需调整变更考核方式,需填报《乐山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异动申请表》。各教学院按规定,每门考试科目命制试题三套(A、B、C)并拟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教研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定、签字,十四周星期三(5月29日)交教务处(含电子稿)。
(二)关于考试安排:所有公共课考试均由承担公共课的教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制定公共课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同意后向全校公布。各教学院根据已排定的公共课将专业课穿插其中,并确定监考、巡考人员、巡视领导(每场须一人全程巡视)以及考务办公室,按场次汇总制定出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十五周星期五(6月7日)将考试安排表以及阅卷、试卷复核、成绩登陆系统的安排(需落实到人员姓名)交教务处(电子稿和打印稿)。成绩录入时间为7月1日至10日。
(三)关于监考和巡视人员人数规定:考试的监考、巡考、巡视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安排。每间考室的监考教师不得少于2人,50—90人(含90人)的考室安排3名监考教师;90人以上的考室安排4名监考教师,监考、巡考人员不能穿硬底鞋。每场考试须在门上或黑板上张贴考室座次表(严禁贴墙上)。
(四)关于试卷保管和印制:试卷的印刷、封装、运送、保管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各司其职,严格保密。教务处处长、各教学院院长、印刷厂厂长为试卷保密第一责任人。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包括考前勾画重点、暗示命题范围等),一经发现,迅速采取措施,更换试卷,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教学院教学秘书6月7日前将封卷单(填写课程全称、明确考生对象,注意艺体和非艺体的区别)送交印刷厂,6月21日到印刷厂清理集中闭卷各时段考试试卷。6月24—28日的集中考试试卷,由印刷厂安排专人考前1小时送行知楼124教室并分发各学院。其他时段的考试,教学院在考前一天告知印刷厂,考试当天到印刷厂领取试卷。
试卷、封卷单交接和试卷清理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并履行严格的签字手续。
(五)其他
1、各教学院在考试前要做好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监考巡考人员培训工作。
2、为保持考场秩序与安静,期末考试期间(6月17-28日)各教学院不得在行知楼及周边召开各种会议或组织活动。
三、考试工作的检查评估
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巡视工作组深入各学院全程巡视,人员由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
考试结束,各学院按照考试与考查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见乐师院[2006]62号文件)进行自评,内容包括考试组织的过程材料、试卷分析、考核总结等。各学院于下期开学第一周将自评总结交教务处(打印稿和电子稿)。
四、考试期间请后勤集团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布考试信号,播放考试指令。
上午 / 下午
预备信号: 08:40 / 14;40
播放考生须知: 08:50 / 14:50
开考信号: 09:00 / 15:00
结束信号: 11:00 / 17:00
(二)每场安排专人专车提前一小时运送试卷至考务办公室(行知楼124教室)。
(三)清理考场、悬挂考试标语,安放警示牌。
(四)负责考场供电、照明、桌椅、卫生、开水供应。
其他有关期末考试的要求及规定均按乐师院[2006]79号、乐师院[2006]59号、乐师院教[2008]47号文件执行。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