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22〕15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级学生降级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成立降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负责拟定学院降级转专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9月2日前,学生下载并填写“降级转专业申请表”,详细阐述降级转专业的理由及转入专业后的学习及职业生涯规划等,申请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
3.转出初审
各教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降级转专业要求逐一审核转出学生申请,重点审核申请理由、学习计划及职业规划等,结合学生当前学习状况与特长,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9月3日前,学院将“降级转专业申请汇总表(不同意转出的学生或受过处分的学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或处分类别)”、“降级转专业申请表”等一并交教学部。
4.转入审核
(1)9月6日前,学校组织复核后,由教学部将“降级转专业申请表”分发各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审阅学生申请材料,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有教学资源等,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学生的申请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9月12日前,转入学院将初审材料及考核方案等材料报教学部。
(2)9月14日前,教学部汇总考核结果,结合计划数,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于9月27日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二、降级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问题
1.学校同意降级转专业的学生编入2024级的相应转入专业、班级学习。
2.降级转专业学生毕业、授位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转入教学院应在学生报到后两周内清理转入学生已修读课程,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指导学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
3.依据《乐山师范学院学分互认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23]78号)的规定,原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相同,可认定相应专业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不同的课程学分可以认定为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三、其他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须继续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他一切活动,遵守学习纪律,并参加课程考核(含补考)。
2.学生降级转专业不收取转专业费用,学生降级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核定学费。
3.未尽事宜详见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教 学 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