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52号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20届师范生将在2019-2020(上)学期参加教育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 各教学院于2019年6月25日前,组织学生到学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并安排实习动员会,作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宣讲《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相关内容(如:实习纪律、实习管理、实习安全;实习生守则,实习任务与要求,成绩评定方式等)。
2. 本学期放假前,教务处组织开展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及实习师生见面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本次实习周期为一学期(18周),实习学生应在2020年1月3日(星期五)返校(支教实习学生除外)。
4. 实习生返校后,教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实习交流和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等工作。教学院应对每位自主实习学生进行讲课验收,学校将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讲课抽测。
5. 2020届师范生(含2016级师范本科生、2017级师范专科生)在2019-2020(上)学期应完成缴费注册工作。
二、实习指导教师安排
1. 各教学院需重视指导教师选派工作,遴选责任心、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学科教学法教师承担实习指导工作,负责与实习学校协商食宿安排、实习生报到、实习过程管理等相关事宜,驻点完成实习过程指导,具体工作职责与要求参见工作手册。
2. 根据各教学院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人数和基地建设情况确定选派带队教师人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选派指导教师人数 |
1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2 |
2 |
政法学院 |
1 |
3 |
外国语学院 |
2 |
4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 |
5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6 |
化学学院 |
1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8 |
旅游学院 |
1 |
9 |
体育学院 |
1 |
10 |
美术学院 |
1 |
11 |
音乐学院 |
1 |
12 |
教育科学学院 |
2 |
合计 |
16 |
三、集中实习类型及要求
1. 支教实习
支教实习是我校帮扶贫困县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各教学院在实习学生安排时必须首先满足支教实习岗位需求。学生应按照“支教学校”要求的时间到岗实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优秀实习小分队
遴选品学兼优、教师教育能力强的学生参加优秀实习生小分队,教学院根据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安排,学生安排必须优先满足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
3. 就业实习
根据5月23日招就处主办、教务处协办的“2019年师范生就业实习双选会”面试结果,确定了2020届师范生参加就业实习实习名单。请各教学院根据《附件二:2019年师范生就业实习双选会名单》,将本教学院相关实习学生录入到对应岗位。其中,有学生选聘了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已标记),请教学院在征求学生本人意愿基础上,选择其一。
4. 普通集中实习
未参加实习小分队、就业实习和支教实习的学生,根据普通实习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实习安排。
四、自主实习及相关要求
为加强教育实习管理,提升教育实习质量,除“考研”学生外,其余师范生统一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实习。
学校仅允许“考研”学生参加“自主实习”。各教学院须对“考研”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并于第八学期开学后报送本学院“考研”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初试成绩至教务处,自主实习学生无特殊情况未参加研究生考试者,学校将判定其实习成绩无效。
实习结束后,学校将加大自主实习学生讲课验收抽查比例,未能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视为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
五、信息录入及材料报送
1. 各教学院根据“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岗位信息,6月21日前完成所有实习学生安排。除支教实习外,其余所有实习安排统一在管理平台完成。
2. 6月19日前报送带队教师名单。
3. 2020年3月10日前报送“考研”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及初试成绩。
联系人:满林彦 ,电话:2276233,邮箱:2751180863@qq.com.
教学部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