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43号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教学管理, 规范实验教学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实训教学开课计划,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十周至第十二周开展实验实训教学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实训教学开课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关信息是否闭合。
2.教师教学(授课)计划中实验实训项目与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相关信息是否闭合。
3.教师教学(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按教师授课计划行课;实验室运行记录记载情况是否完整、规范;教师是否按规定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记分册记载是否规范等。
4.检查教学院开课计划与实验实训课表展示牌中课表信息是否闭合。
三、检查形式:采用教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教学院自查
各教学院应成立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小组,由主管实验实训教学的副院长(院长助理)任组长,成员由实验教学管理科科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成员组成。检查小组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情况中期自查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逐一进行检查,并形成本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中期自查报告。
2.学校抽检
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院自查情况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进行抽查。
(1)检查内容详见《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抽检登记表》(附件2)。
(2)检查时请各教学院对抽查的课程(抽检课程另行通知)按“附件2”准备好相关的备查材料。
(3)抽查地点拟安排在各教学院实验实训室办公室,检查时请各教学院分管实验实训教学的副院长(院长助理)和实验实训室主任到场参与检查。
教务处根据检查组对各教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各分学院的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反馈给教学院。教学院按照反馈意见,对实验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教务处报整改情况报告。
抽检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第十一周星期五(5月10日)下午6:00前将实验实训教学自查报告和《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情况自查表》(需“盖章”、“签字”)的纸质件报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921235785@qq.com,联系人:尹绍全 电话:2276182。
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