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要求,学校决定在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础上启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参赛范围:1)凡参加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见附件1);2)历年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3)新增报名项目。

3.参赛对象要求: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1-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赛道及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以内的“毕业生”(2014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法人代表股权不少于10%,参赛成员不少于1/3。高校教师的项目可以参赛,股权不少于51%(其中学生团队不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3年以上(201631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中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通电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二、工作进程

1、网上报名:423日至531

2、教学院推优:61日至10

3、校内选拔:611日至18

4、强化打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参加省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项目材料准备

各教学院组织项目团队填写《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2),并设计项目LOGO(像素在128*128以上正方形标志,支持JPGGIFPNG格式,文件不大于1MB)。

2、网上报名

1)各教学院目标任务

基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入围的项目数与本校总报名数相关我校申请创新创业示范校在此项赛事报名数上有硬性要求,学校制定了本届“互联网+”大赛的目标任务,全校网报项目数量应不低于500项,并根据各教学院情况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具体目标任务详见下表: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网报项目数目标任务

教学院

文新学院

政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计科学院

经管学院

旅游学院

生科学院

数信学院

应报名数(项)

50

40

35

25

50

25

50

20

教学院

化学学院

物电学院

音乐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

教科学院

特教学院

 

应报名数(项)

40

35

20

20

30

35

25

 

 

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组团参赛,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各教学院此届“互联网+”大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19年教学工作(创新创业教育和特色创新项)、招生就业工作的绩效考核。

2)网报注意事项

各教学院根据《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对附件1中提供的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历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项目及新增报名项目团队负责人进行培训,并组织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A.项目名称须进一步优化,避免以策划书名称等形式命名。

B.团队成员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 人,最多5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且合理配置每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专业结构和团队分工(建议包括计算机、市场营销等专业学生),确保参赛团队的结构合理性。

C.教学院须为每个项目选派1指导教师。

D.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赛道(主赛道或红旅赛道)、组别和项目类别(“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组别确定后不可修改

E.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F.本届大赛报名系统登录后需要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头像、电子邮箱、学历层次、所在院校、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专业名称等)并通过学籍学历验证才能进行后续操作,“学籍校验未通过”则无法进行报名参赛。若无法搜索到学校,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代老师,电话:2276233)

3、教学院遴选

各教学院在保证参赛项目数量的同时,围绕大赛主题,结合专业优势,参照大赛评审规则(2018年规则)(主赛道附件4、红旅赛道附件5)组织评审专家对各项目的《项目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审核项目的创新性、商业性、项目的团队情况和项目的组别选择是否正确等,充分挖掘,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各教学院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凡在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成绩优异者可优先排序。

4、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推荐省赛项目数额,结合教学院推优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遴选排序后,610将推荐项目的《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稿)和《第五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2276233    邮箱:542238026@qq.com

 


附件1  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2  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及注意事项

附件3  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4  主赛道评审规则

附件5  红旅赛道评审规则

附件6  第五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处  学生处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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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 10:10: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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