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解实验(实训)教学的基本状态,加强对实验(实训)教学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请各学院(部)报送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授课计划等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实验(实训)授课计划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至附件4)。
二、报送时间
2018年9月21日(第三周星期五)前。
三、报送要求
1.报送的数据(如课程名称、学时数、课程编号等)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名称、数据一致;教师教学计划中实验实训项目名称、项目个数、实验实训学时数应与课程实验实训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相一致。请各教学院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在报送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纸质材料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请各学院将附件1至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21235785@qq.com;附件3(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开课计划汇总表)的纸质稿请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实验(实训)教学计划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材料,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按要求及时报送。
四、其它工作
1.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中对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要求,教学院在审核教师教学计划时,应减少基础性实验实训项目,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项目,提高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项目课程的覆盖率。
2.于第三周星期五(2018年9月21日)前,将实验实训室课表放置于课表展示牌中。
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5] 74号)文件要求,单独设课的实验实训课程,应在期末学校统一安排考核前一周组织考试,并在考试前报送考试的相关材料。
4.期末把本学期“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5.做好实验实训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以学期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含电子稿和纸质稿),具体归档材料见《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修订)》 “第七章 实验实训档案管理”的要求,学校将于本期对实验实训教学材料归档情况予以抽查。
附件:(点击下载)
1.乐山师范学院实验课授课计划表
2.乐山师范学院实训课授课计划表
3.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开课计划汇总表
4.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项目情况统计表
5.实验(实训)课教学计划表填写说明
6.乐山师院实验场所一览表
7.学校实验实训教学相关管理文件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