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2017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意见,学校对2018届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改进,实习基地实行“院建校用”,教育实习混合编队,把不同层次的学生派往不同类别的学校实习,力争教育实习和就业相结合。学校将加大托管实习、“二轮实习”、“自主实习”和“巡视检查”的管理力度。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18届师范生将在2017-2018(上)学期参加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各教学院于2017年6月12日前,组织学生到学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并安排实习动员会,作好相关宣传工作:1)2018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和学段必须与学生实习鉴定书上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认真宣讲《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相关内容(如:实习纪律、实习管理、实习安全;实习生守则,实习任务与要求,成绩评定方式等)。
2.第18周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培训、支教实习学生培训、实习小分队宣讲活动及实习师生见面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本次实习周期为三个月(9月-11月),实习学生应在11月25日(星期六)返校(除支教实习学生以外)。
4.实习生返校后,教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实习交流和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等工作。教学院应对每位自主实习学生进行讲课验收,学校将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讲课抽测。
5.2018届师范生(含2014级师范本科生、2015级师范专科生、2016级师范专科生(两年制))在2017-2018(上)学期应完成缴费注册工作。
二、实习指导教师选派
1、各教学院需重视指导教师选派工作,遴选责任心、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学科教学法教师承担实习指导工作,负责与实习学校协商食宿安排、实习生报到、实习过程管理等相关事宜,蹲点完成实习过程指导,具体工作职责与要求参见工作手册。
2、根据各教学院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人数和基地建设情况确定选派指导教师人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选派指导教师人数 |
1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2 |
2 |
政法学院 |
1 |
3 |
外国语学院 |
2 |
4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 |
5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6 |
化学学院 |
1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8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1 |
9 |
体育学院 |
1 |
10 |
美术学院 |
1 |
11 |
音乐学院 |
2 |
12 |
教育科学学院 |
2 |
合计 |
|
17 |
三、实习类型及要求
1.优秀实习小分队
遴选品学兼优、教师教育能力强的学生参加优秀实习生小分队,并根据附件二中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安排,学生安排必须满足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
2.就业实习
就业实习单位要求遴选品学兼优、教师教育能力强的学生参加就业实习安排,对于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实习生,经实习学校考核后可直接录用为该校教师。各教学院应选择适当人选,根据附件一中就业实习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安排。
3. 支教实习
支教实习是我校与所在学校地方政府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的的学校,故教学院在实习学生安排时必须满足支教实习岗位需求。学生应按照“支教学校”要求的时间到岗实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支教实习单位岗位需求情况、生活补助及食宿情况见附件一。
4.普通集中实习
未参加实习小分队、就业实习和支教实习的学生,根据附件一中普通实习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实习安排,不得高于各实习学校提供的实习岗位数。
四、二轮实习和自主实习
为加强教育实习管理,提升教育实习质量,学校允许“考研”学生 “二轮实习”。各教学院应对参加二轮实习和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自主实习学生比例不能超过教育实习总人数的20%。
五、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2018届实习(师范类)安排汇总表》(见附件二)的规范进行填报(注意:学生联系电话需认真核对),并于6月15日前向教务处实践科报送实习安排汇总表(附件二)和指导教师名单(姓名,联系电话)电子稿。
联系人:满林彦 ,电话:2276233,邮箱:2751180863@qq.com。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2017届教育实习岗位需求汇总表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2017届实习(师范类)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