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即将进入答辩阶段。当前,学生提前上岗、研究生复试、二次实习、就业公招等各种情况较为突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后期管理冲击较大。请各教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改革的指导意见》(乐师院教〔2013〕34号)相关规定推进各项工作。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顺利进行,各教学院按《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安排表》(附件1)做好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1. 审核评估要求
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要求,专家考察阶段需要调阅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2个专业,需要考察毕业设计(论文)的落实及效果。
2. 主管部门要求
2017年9月1日生效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篡改、伪造”以及“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学生的学位证。
二、加强管理
1. 加强过程管理
各教学院务必统筹安排,加强过程监控,密切关注选题、撰写、答辩等环节进展和工作质量,保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抽查、评审、答辩、综合成绩评定以及推优等工作。根据毕业年级工作安排,5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5月2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2. 强化导师指导
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学生论文(设计)撰写的指导和评阅,认真做好过程性指导记录,严格做好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及时与学生交流思想,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
3. 鼓励学生创新
学生应以创新的科学精神和务实的学术态度,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设计)进程,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整个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在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以及在应用等方面有一定创新。
三、进展情况自查
各教学院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及学生的实验数据、实证案列、个案研究等;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一稿、二稿、三稿等。填写《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2))并于4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对与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不相符的选题和题目等问题进行整改,将相关资料汇总、存档。
四、论文查重
1. 学院查重
为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抄袭、剽窃,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答辩前),各学院(专业)由专人负责,集中将学生论文(设计)到图书馆进行查重。图书馆只针对教学院,而且学生论文查重只有一次机会。相似度低于10%,视为合格。重复率在10%-30%的论文(设计),学生需要整改;重复率在30%及以上者不得参加答辩。
2. 学校抽查
学校将在5月31日前采用“大学生抄袭论文检测系统”检测和专家匿名审阅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抽查工作,随机抽检比例占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论文(或设计说明、实践谈等文字性材料)在相似度检测中低于10%,视为合格;重复率在10%-30%的论文(设计),学生需要整改;重复率在30%及以上者视为不合格。凡抽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经双评专家评定不合格,该生延迟毕业。存在严重抄袭行为的论文(设计),将提交相关部门检测和评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修订与存档
答辩完毕,学生应根据评阅答辩意见对论文(设计)再次进行修改,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教务[2010]42号)要求排版、打印,装订成册后,向所在学院提交过程性论文(设计)指导材料及终稿文本、光盘等,以便相关材料存档。
六、后期工作
1. 认真做好论文成绩汇总、优秀论文推荐、毕业论文总结和归档整理工作。
2. 向教务处提交:选题汇总表、综合评分表、优秀毕业论文材料、答辩工作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质量分析报告等。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安排表
附件2: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自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