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理办法》(乐师院[2015]18号)相关要求,为加强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放假前各教学院须做好所辖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教学院应在放假前由分管院领导带队,全面检查实验实训室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水气相关设施、压力容器(如钢瓶)等的安全状态,做好专项检查记录,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加强用电安全巡查。检查用电设备安全情况,防止短路、超负荷用电引起火灾,未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关闭电源(拔下插头)。
3、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要严格管理,并按相关程序落实“五双”(即“双把锁、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记账、双人使用”)的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危化物品的购买、储存及使用安全。
4、假期间,教职工不得携带无关人员在实验实训室内滞留;假期间有实验实训任务的实验实训室,必须由指导老师或实验实训项目负责人填写《长假实验实训室安全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教学院审批后,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5、各教学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报告。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手机号码 |
10月1日--10月4日 |
胡保林 |
13890636796 |
10月5日--10月7日 |
刘一康 |
13038127086 |
附件: 《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登记表》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长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登记表
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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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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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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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日期 |
从 到 |
实验实训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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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时间 |
: - : |
参与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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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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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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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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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参加实验实训的原因及参与实验实训师生安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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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生情况登记(包括:姓名、年级、班级、性别、学号、联系方式等):
1 张三 化学学院 201*级2班 男 学号:2008045507 联系电话:13655556666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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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年 月 日 |
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
教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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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长假”指三天及以上的假期。
2. 本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教学院留存,一份交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 指导教师和实验员须是学校在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