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5】73号)文件要求(附件1),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校外“实习单位”、“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学校将对校外实习场所基础信息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正在合作的实习单位。
二、上报材料
乐山师范学院校外实习场所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
三、上报注意事项及要求
请各教学院认真学习《乐山师范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熟知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根据文件第五条 “实践基地遴选的基本条件”的文件要求,明确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定位和含义,认真完善《乐山师范学院校外实习场所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2),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 郭海峰 电话:2276233
电子邮箱:540802424@qq.com
教务处
2016年9月27日
附件:(点击下载)
1. 乐山师范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2. 乐山师范学院校外实习场所基本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