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 [2015] 74号)相关要求,现将2015一2016学年(下)期实验实训教学材料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及形式
1.实验实训教学开课计划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
2.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电子稿);
3. 教学类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汇总表(电子稿);
4. 教学类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统计表(电子稿)。
二、工作要求
1. 进一步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计划中各实验实训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并按照附件中提供模板格式填写实验实训教学计划。
2. 加强教学类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的培育工作和教学类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各专业实验实训项目库的建设工作。
3. 于第三周星期五(2016年3月18日)前,将实验实训室课表放置于课表展示牌中。
4. 启动2014年、2015年实验实训教学材料的归档工作,以学期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含电子稿和纸质稿),具体归档材料见《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修订)》 “第七章 实验实训档案管理”的要求。
三、报送方式
请各教学院于第三周星期五(2016年3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其中《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汇总表》和《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统计表》于第十七周星期五(2016年6月24日)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绍全 电话:2276182 邮箱:921235785@qq.com
附件一:实验实训教学运行相关表格模板
1. 实验实训开课计划汇总表
2.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表
3. 教学类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汇总表
4. 教学类实验实训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5.实验实训课程表(课表展示牌中使用)
6.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7.综合与设计性实验方案(教案)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