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推荐 2016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高函〔2016〕1 号)文件精神,请对照“2016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见附件1之附件)设置情况,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裁判员推荐
(一)推荐名额
对照“2016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设置情况,结合本学院相关专业现状,每个赛项推荐一名裁判员。
(二)裁判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4.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2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指定裁判工作。
二、监督员推荐
(一)推荐名额
对照“2016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设置情况,结合本学院相关专业现状,每个赛项推荐一名监督员。
(二)监督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监督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监督工作;
5.年龄原则上应在6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请相关教学院按照“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填写说明”(附件4)的要求,填写裁判员推荐表(附件2)、监督员推荐表(附件3),于2月19日(星期五)上午将纸质稿和电子稿(含照片)交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
1、关于推荐 2016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高函〔2016〕1 号)
2、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3、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表.
4、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填写说明
(点击下载)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