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13]89号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10级师范本科生和2011级师范专科生将在2013-2014学年上期实习,为做好我校2013年教育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实习学校的安排

1、教育实习安排的原则是集中实习、加强指导、严格管理。

2、少数学生能在我校集中安排的实习学校之外联系到重点中学实习的,由各教学院负责审批,报教务处备查,自主联系的实习学校不能是我校实习基地学校(我校实习基地学校名单可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上查看),各教学院要严格把好非集中实习学生的审批比率。

3、各教学院安排到国重、省重中学及成都地区中学实习的学生应是试讲成绩良好以上的学生。

二、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

2010级师范本科生和2011级师范专科生在2013-2014学年上期实习时间为三个月(9月-11月)。

集中实习学生在带队教师组织下,根据实习学校的时间与工作要求开展实习工作。分散实习学生到所联系的实习学校实习,应确保实习时间符合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除极少数顶岗实习学生以外,其他实习学生应在1130日返校。学生返校后进行实习交流和总结、参加师范技能测试、撰写毕业论文等工作。

三、教育实习的管理

1、各教学院应加强对本学院的带队教师和实习学生的管理,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

2、教务处组织人员到实习学校不定期检查并编发实习工作简报。

3、在学生实习期间,将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各教学院组成教育实习巡视检查小组,进行实习检查。

四、顶岗实习工作

“国培计划”置换顶岗实习学生9月中旬到顶岗学校,按照“国培计划”的时间要求进行顶岗实习。

到成都金堂县等地顶岗实习学生顶岗时间为一学期。

五、其它

1、分散实习学生在短学期结束前,应填好实习安全责任书交到所在学院。

2、所有2010级师范本科生、2011级师范专科生在2013-2014学年上期应完成缴费注册工作。

六,工作进度安排

1、第15周教务处将各实习基地学校今年接纳量反馈给各教学院,第17周星期一(617)前各教学院将学生实习安排表交到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全校实习学生安排表并报送实习基地学校。

2、学校在实习学生返校后,对自主实习的同学进行讲课抽测,未能通过抽测的同学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3527

 

本站原创 2013-05-29 16:39:5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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