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51号),“二轮实习”学生在第八期统一安排集中实习。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 各教学院于2019年1月4日前,组织学生到学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2. 教学院于本学期放假前做好基地联系工作,和基地学校确认本学院到基地学校实习人数(同一学科每个基地不得超过20人)、实习时段等事宜。
3.“ 二轮实习”时间为2月25日至5月24日,实习生不得提前返校。
二、实习带队教师安排
1. 教学院需遴选责任心、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学科教学法教师承担实习带队工作,负责与实习学校协商食宿安排、实习生报到、实习过程管理等相关事宜,完成实习过程指导。
2. 实习带队教师具体工作职责与要求参见工作手册。
3. 根据各教学院“二轮实习”的学生人数,确定选派带队教师人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学院 |
选派指导教师 |
学生安排 |
1 |
外语学院 |
2 |
外语学院(109人) |
2 |
数信学院 |
1 |
数信学院(76人) |
3 |
政法学院 |
1 |
政法学院(52人) |
4 |
教科学院 |
1 |
教科学院(48人)、音乐学院(1人) |
5 |
生科学院 |
1 |
生科学院(44人)、美术学院(8人) |
6 |
物电学院 |
1 |
物电学院(27人)、化学学院(6人)、体育学院(9人) |
三、材料报送
1. 12月28日前报送带队教师名单。
2. 1月9日前按照《2019届师范生参加二轮实习安排表》(见附件)的规范报送实习生安排,
附件:《2019届师范生参加二轮实习安排表》
教务处
20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