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试讲试教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75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0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对2020届师范生进行随机抽查,开展以下两项工作:
一、校级试讲试教验收工作。
1、验收方式
校级验收包括微型课教学视频验收和现场教学验收两种验收方式,具体名单见附件1、2。
2、材料要求
(1)视频验收:以教学院为单位,12月29日前报送10分钟微型课教案及多媒体课件至教务处。
(2)现场验收:验收现场提交10分钟微型课教案及40分钟标准课教案纸质稿各三份,自行准备多媒体课件。
二、教学院试讲试教奖励等级认定高分段抽查。
1、认定标准
(1)一等奖励指标:优、良等级人数占学生总人数不低于50%。
(2)二等奖励指标:优、良等级人数占学生总人数不低于40%。
2、抽查方式
对于教学院报送的成绩达到一、二等奖励指标的,对高分段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根据抽查学生验收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教学院由教务处认定为相应奖励等级,并予以公布。
3、名单及材料要求
(1)抽查名单见附件3。
(2)验收现场提交10分钟微型课教案及40分钟标准课教案纸质稿各三份,自行准备多媒体课件。
联系人: 满老师 电话:2276233 邮箱:2751180863@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20届师范生试讲试教校级视频验收抽查学生名单
附件2:2020届师范生试讲试教校级现场验收抽查学生名单
附件3:教学院奖励等级认定高分段抽查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