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及指导的补充通知

各教学院:

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201744号)的要求,特发本通知以加强选题、开题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一、选题要求

1.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

鼓励教师教育专业类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源自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实际;非师范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应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与专业实习、科学研究等紧密结合。

2.确保选题的实践性和应用型

理工科专业选题应优先选择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工作实际的课题,要求“真题真做”,应用性、实践性的题目不低于60%;艺术、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专业选题应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研究基础,解决实际问题的题目应不低于40%;应用型专业应保证至少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和调查中完成。

3.严格执行选题和审题的机制

学生在充分查阅相关文献基础上提出选题构想,实行“学生拟题 导师审定 教研室(系部)审核 教学院审批”制度。教学院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和“乐山师范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数据统计表”(见附件)中的选题情况和指导教师栏目,并于930日之前提交教务处实践科。

二、开题要求

1.导师对学生开题报告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同意开题后,方可进入开题程序;教学院学术委员会须对开题报告签署意见。

2.在课题论证会中,导师组应对学生选题的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尤其是写作提纲进提出质询和质疑;学生结合导师组意见与指导教师进一步修正。

3.开题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做开题报告的学生须重做或补做,审查合格后方开始撰写论文,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论文题目或指导教师。

三、强化指导

1.在写作指导过程中,导师对于在撰写关键环节或学生普遍容易出现问题的时段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指导;在撰写后期可与学生商议采用面授指导或电子文档批注交流方式。

2.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对于不按要求、不按时间提交初稿,或长期联系不上的学生,应主动与辅导员、教学秘书联系,并向专业负责人、主管教学副院长汇报,督促整改。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 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数据统计表

教务处

201791

 

 

 

本站原创 2017-09-01 17:24: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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