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把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保障和监督我校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按照《200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要求,学校将在2007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指导教师评阅之后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与评审办法
各专业一般按5%比例抽取,参考往届抽查情况部分专业比例适当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1。
“抽检”的论文,由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及成绩认定,并填写评阅登记表。
二、论文抽查评审结果的处理
1、凡对在“抽检”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论文,不能参加正常答辩,要求该教学院加强督促,教师进一步加强指导,学生需进行不少于2周的继续加工修改,待合格后才能参加补答辩,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部分教学院已完成答辩工作, 对在“抽检”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但又通过答辩的论文,该学院应要求教师进一步指导,学生需继续修改,教学院审核合格后,再次组织答辩。
2、在“抽检”中发现有严重抄袭行为的论文,该论文成绩一律以零分计。
3、教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长应将抽查意见作为学院领导小组意见的一部分内容写入被抽查学生的《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二、抽查论文报送要求
各教学院于4月25日前,将抽查学生的毕业论文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论文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1份,论文中不能出现指导教师姓名、学生姓名及致谢内容等信息;同时各教学院还需报送抽查论文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1份(格式见附件2)。
附件:
1、2007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抽查名单
2、XX学院抽查论文汇总表(样表)
3、2007级毕业论文抽查评审登记表
教务处
2011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