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67号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省教厅相关文件精神,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健康中国、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文化传承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我校决定开展本年度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校级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更好培育省级、国家级项目,我校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校级项目内容参照教育部相关项目申报文件中的相应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科学梳理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充分认识当前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主动谋划、把握机遇,统筹推进本学院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新型人才培养、优化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培育优质师资、强化协同育人、提升质量标准、深化开放合作等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与建设原则
1.突出创新。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高等教育工科、农科、文科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不作常规工作推进。
2.突出特色。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结合育人特色、结合工作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3.突出实践。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改革。
(二)申报名额
本次拟立项新文科项目5项、新农科项目4项、新工科项目4项左右。除生命科学学院外各学院至少参与申报新文科或新工科项目1项,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联合申报的由其中一个单位牵头提出申请。
(三)项目管理
被立项为校级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高度重视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各教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加强研究,充分认识建设发展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的重要意义,按照突出创新、突出特色、突出实践的原则,集体打磨,积极参与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
2.精心组织撰写项目申报书。要加强研究、统筹设计,合理布置选题领域和选题方向,避免过度集中;要提供保障、严格把关,务必创建好、推荐出符合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要求的高质量项目;要严谨细致,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3.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邮箱(10409409@qq.com),纸质材料交到教研科(弘毅楼304B)(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
附件: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及申报书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及申报书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及申报书
4.申报汇总表
教学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