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四新”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委员推荐人选应符合《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要求,是开展“四新”建设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专家、管理人员或一线教师,在开展“四新”建设研究中成果丰硕,能够准确理解“四新”建设的内涵,长期为本科生上课,育人成效显著;国家级“四新”项目负责人和拥有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背景的专家优先推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主任委员推荐人选除具备委员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在本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带领教指委做好相关工作。已担任其他教指委主任委员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工作安排
1.新工科1人、新农科3人、新医科1人、新文科4人(含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2.各单位动员符合申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委员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表》(附件2)、《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各单位汇总后,于3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交弘毅楼304A教学部教研科陈老师。电子邮箱:1317626910@qq.com,联系电话:2276181。
教学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