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5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省级第二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条件
1.优先条件:已立项或拟申报为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所开设的应用型课程(已经有3门省级应用型示范课程的专业原则上不再申报);校级优质课程中的应用型课程;拟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或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应用型课程。
2.申报课程必须为专业核心课程。
3.申报课程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建设需要,彰显地方、行业和学校特色,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推进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实施现代信息化手段教学,课程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覆盖率达100%。
(二)师资条件
1.申报课程带头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行业实践经验,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2.教学团队具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经历;课程师资队伍实力较强,承担过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并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3.本课程的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兼职教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5%。
4.本课程专任教师“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不低于60%。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因12月17日之前必须将申报材料报省教厅,所以请符合条件的教学单位于12月13日上午12点之前将申报意向(课程名称、所属专业、课程负责人相关信息、课程团队、合作单位名称及合作内容简表,见附件2申报书1-4页内容)报教学部教研教改中心。
待教学部反馈意见后,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于12月15日下午5点之前将《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校企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电子、纸质)报送到教研教改中心。
联系人:李丽萍 电话2271913 邮箱:635487794@qq.com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学部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