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53号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1-3门专业申请2018年新增本科专业。为做好我校2018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申报新设的本科专业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专项规划》和《乐山师范学院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将新专业申报与专业调整和专业(集)群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推动学科专业结构转型。
二、本年度拟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教学院,必须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关于专业设置的六项基本条件,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组织专家调研、考察申报新专业的理由和基础,对增设新专业的必要性和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撰写论证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将拟申报的专业名称、专业论证报告送达教研科,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同意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教学院要按时组织专人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及平台填报数据(附件4),于7月10日前将填报好的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报教研科,并协助教研科完成申报管理平台的资料填写。
联系人:教研科李丽萍 电话:2271913 邮箱:635487794@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平台填报数据
教务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