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14]156号)和《关于公布四川省2014-2016年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14]450号)文件要求,现将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1.拟作为省级重点项目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汇总后报省教厅备案。
2.各项目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一式三份;提供《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供项目研究成果主件(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它等)一式一份。
拟作为省级重点项目结题的,还应提供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3.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做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工作。拟作为省级重点项目结题的项目请于6月15日前报结题材料;作为省级一般项目结题的项目请于6月24日前报结题材料。
纸质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邮箱:635487794@qq.com。
联系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2276262。
附件:点击下载
1.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名单
2.省级教改项目结题表
3.川教函[2014]156号和川教函[2014]45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