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24号,见附件一)精神,为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的宏观管理,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拟建立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专家库。现就我校专家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专家库专家的通知》(附件1),了解专家库性质,明确专家主要任务及推荐基本条件。
二、各教学院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推荐专家2人(思政部推荐1人,机关、教辅单位可推荐1人),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专家库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2);各教学院可推荐1名熟悉高等教育的行业企业专家。
三、请各单位于3月11日下午4点前将本校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推荐人选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6704431@qq.com。
四、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中遴选推荐报省教育厅。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24号)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专家库推荐人选信息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