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公布 2015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6]2 号,见附件),公布了2015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我校提交申请的经管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020307T)、物电学院“汽车服务工程”专业(080208)、化学学院“制药工程”专业(081302)三个本科新专业获得教育部备案批准。为切实保证新办专业的教学质量,加强对新办专业的建设管理,不断深化新办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现将加强新办专业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充分重视新专业建设、改革和发展工作。新办专业所属学院应加强新办专业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新办专业适当的倾斜,确保新办专业的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将对新办专业在资金投入方面予以倾斜,以加快新专业建设步伐。
二、新办专业应从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 、教学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教材建设、质量监控等方面制定新办专业建设计划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新办专业的建设工作。各学院《新办专业建设计划书》请于5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三、新办专业的评估与检查。各新办专业应在招生培养前组织自查专业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找出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确保新办专业建设按计划进行并取得实效。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办专业建设计划书》的实施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新办专业进行评估和检查。通过检查评估,对建设工作好的新办专业,给予表彰;对某些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新办专业,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直至撤消该专业的处理。
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