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保证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的顺利实施,并切实提高课程改革效果,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实施方案》(乐师院教[2012]2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本学期将完成第一轮改革的试点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尚未参加过中期检查,且在本学期完成第一轮改革的试点课程(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改革过程中的举措,包括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课程和教学资源拓展,考核方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2.改革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三、检查方式
1.接受中期检查的教师填写《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或者教学工作计划);
(2)改革实施的过程材料:教案、课件、调查问卷、学生平时作业等。
(3)阶段性成果:学生作品、课程资源、教材、跟课程改革直接相关的教研论文等。
2.教学院检查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并进行考核评价,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
——教研室集中组织开展公开观摩课教学及课程改革研讨活动;
——组织召开课程改革实施班级的学生座谈会,了解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及效果;
——查阅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果等材料。
3.学校根据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对教学院的考核结论进行审核。
四、时间安排
1.教研室于10-14周集中组织开展公开观摩课教学及课程改革研讨活动,并于5月15日前将《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公开观摩课活动安排表》(见附件4)(电子和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
2.接受中期检查的任课教师于14周前将中期检查的有关材料交所在学院(《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3.教学院于16周前完成对课程的检查和评价,并于6月26日前将《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和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表
附件3: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4: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公开观摩课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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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