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5]114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范围

(一)立项类别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三种类型。

(二)立项范围

围绕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翻转课堂”及审辩性创新性思维能力培养、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结构优化与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应用性课程群建设与实施、实践教学与实验实训教学改革、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开展的改革与研究。

具体选题方向参看《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要求

1. 教改项目应坚持研究、改革实践、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边研究、边改革实践、边建设,重在改革与实践。项目的选题必须方向明确,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2.教学院应由院长牵头,结合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认真做好本学院的教研教改建设规划,根据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参考2015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组织设计教学院层面的具体申报方案(项目设计)。

3.各教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应研究、设计关涉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综合改革、专业群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践教学环节、课堂教学环节等综合性项目,进行申报。

4.课程教师应结合专业特点及学生学习实际等情况,着力解决课程层面的教学内容体系优化、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设计选题,进行申报。

5.自筹经费项目,由各教学院推荐并划拨项目研究和建设经费,项目管理也由教学院负责。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至少两年以上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

2.项目的研究内容及项目性质须与项目负责人所从事的教学或管理工作相一致,保证项目能够高质量完成。

3.为鼓励教师合作研究教学问题,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重点项目的团队一般不超过8人,一般项目不超过5人。

4.目前主持各类在研教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者不得申报;有延期结题的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曾经获得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

项目申报实行“推荐+评审”制度。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院级教改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申报,组织专家初评,签署审核意见后排序推荐报送,学校组织评审后发文公布。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教学院初评后,推荐报送教务处的项目数,依据各学院专业数和教师数,文新、外语、政法、美术原则上不超过8个,数信、物电、化学、生科、经管、体育不超过7个,旅游、计科、教科、音乐不超过6个,特教、思政部不超过5个。

四、项目经费及建设周期

校级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每项10000-30000元,校级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每项3000-8000元;项目的建设经费由教学院和职能部门从其他相关经费中解决。校级教改项目经费分3次划拨:立项并完成开题有关工作后划拨第一次经费,项目承担单位中期检查合格的划拨第二次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第三次经费。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等综合类项目建设周期3年左右;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单一性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左右。

五、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24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将初审后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及学院教改具体申报方案(项目设计,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稿。

申报工作联系人:刘佳龙 电话:2276262E-MAILjiaowc@lsnu.edu.

 

 

附件(点击下载)

1. 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 乐山师范学院2015年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本站原创 2015-11-04 11:24:3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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