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各立项校级教学团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全面了解各教学团队立项以来的建设进展、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团队建设目标与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在建的所有校级教学团队(含重点团队与一般团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检查以《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为主要依据,旨在通过检查,总结建设经验,强化过程管理,督促各团队对照建设目标和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建设成效,并为后续建设经费的拨付及结题验收提供依据。

二、检查对象

所有尚在建设周期内的校级教学团队(名单详见附件1)。

三、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办法》第三章建设内容及第十四条建设期内应完成的任务要求,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建设任务进展情况:对照团队立项申报书中的建设计划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任务要求,逐项检查各项任务的启动、推进及完成情况。重点检查:

1)师资队伍结构(职称、学历、年龄等)的改善情况。

2)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教改项目立项、教研论文发表、教学成果奖培育与申报等)的进展。

3)课程与教材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教材出版、教学内容更新等)的成效。

4)在专业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

5)省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的培育与申报情况(重点团队需特别关注)。

2.团队运行与管理:团队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团队内部协作机制、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研讨交流等)开展的频次、质量与记录;对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助教制等)的具体措施与效果。

3.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建设经费是否按照预算及学校财务规定合理使用,支出范围是否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要求。

4.阶段性成果与亮点:梳理并总结立项以来取得的主要标志性成果、特色做法、创新点及示范辐射效应。

5.存在问题与后续计划:客观分析当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与不足,提出明确的改进措施,并详细说明下一阶段(至结题前)的建设计划与重点任务。

四、检查方式与程序

本次检查采取中期检查表团队自查、学院审核、学校评审中期检查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团队自查:各教学团队依据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撰写《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模板见附件2),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对各团队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评审:教学部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必要时结合现场答辩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评审,形成中期检查结论。

五、检查结果及应用

1.中期检查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

2.检查合格的团队,将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划拨后续建设经费;并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认定相应教分工作量。

3.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团队,需根据专家组意见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教学部将组织复查。复查通过后方可拨付后续经费。

4.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的团队,学校将根据《办法》第十三条,暂停或取消经费支持,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支持其建设。

5.检查结果将作为团队建设期满后结题验收评级的重要参考,并纳入学院年度教学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此次中期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和指导本院教学团队做好自查和材料准备工作。

2.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各教学团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总结成绩,深入剖析问题,规划好下阶段工作。报告内容应详实,数据应准确,支撑材料应有力。

3.按时提交,保证质量:2026310日前,各学院(部)将审核后的各团队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连同学院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教学部教研科(联系人:陈艺丰,电话:2276181,邮箱:1317626910@qq.cn,地点:弘毅楼304A)。


附件:1.在建校级教学团队名单

2.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模板)

3.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4.《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


 教学部

 2026226


2026-02-26 09:48: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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