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
乐师院教 [2008]59号
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批准2008年校级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08年度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乐师院教[2008]3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0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经过课程建设负责人申报、教学院系推荐初审、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学校决定批准《基础英语》等8门课程获准立项,《中国文化概论》等4门课程为建设待批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课程建设负责人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3)和《四川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4)的要求,继续加强课程建设及研究工作。各课程项目组应重视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借鉴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资源,提高课程的精品示范作用。
二、相关院系应切实加强保证措施,确保精品课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三、建设待审批的课程,更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建设,争取及早立项。
四、获准立项的课程项目组应认真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5),请于2008年6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iaowc@lstc.edu.cn。联系电话:2276262
学校将严格执行精品课程中期检查与评估验收制度,对检查验收不合要求的项目,将采取限期整改、取消资格、停止划拨经费等办法处理。各院系要力争在校级精品课程中建成更多的高级别精品课程。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表
2、乐山师范学院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待批项目表
3、《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4、《四川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5、《乐山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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