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08]25号

乐山师范学院

乐师院教[2008]25

                                                                                                                                                                                                           

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学校在地方本科院校中的核心竞争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试行)。

一、教学团队的设置

1、教学团队的构建原则

教学团队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整合教师力量组建的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团队。教学团队可以打破原有的教学单位(如系院、教研室),实行跨专业或跨院系构建

2、组织教学团队的目的

教学团队作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建构,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强、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学队伍,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教学团队的建设目标

学校将在构建校级教学团队的基础上,着力建设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学校将构建“三级四类”教学团队。其中“三级”是指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同时,学校鼓励系院自主组建和建设系院级教学团队。“四类”是指与校级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教育课程群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和通识课程建设与实施相关的四种类别的教学团队。

在实施质量工程期间,学校每年度组建2-3个校级教学团队,争取5年内建设校级教学团队1015个,省级教学团队23个,积极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

二、团队职责

教学团队需履行以下职责:

1、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全面负责课程的教材和实验室建设。

3、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4、规划、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探讨研究性教学。

5、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6、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7、组织申报精品课程、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及特色(规划)教材等。

三、申报及建设

1、教学团队申报以各系院为单位组织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认定。鼓励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系院、教研室),实行跨教研室、跨专业或跨系院申报。

2、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对高校本科教学课程(课程群)教学有经验、有研究,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授担任;要求团队负责人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以课程群组建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2名,以单一课程组建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1名;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或正高职称教师不少于1;以单一课程组建的教学团队成员数应不低于3人;以课程群组建的教学团队成员数应不低于5人。教学团队应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教学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4、经学校批准认定的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与改革,在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在团队自身队伍建设等方面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与计划,并有相应措施保障建设任务的完成。学校每年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团队的建设规划执行、目标实现及人才培养质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成果等情况,突出强调标志性成果。

四、建设经费

1、学校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为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提供经费保障。系院自主组建的教学团队,各系院要根据财力安排一定经费进行建设。经学校批准的教学团队,以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检查合格的校级教学团队学校每年提供1万元建设经费(跨专业、跨院系组建的教学团队1.2万元)。3年期满获得省级教学团队的,学校再奖励2万元(跨专业、跨院系组建的教学团队3万元),3年内获得省级教学团队的一次补齐5万元建设经费(跨专业、跨院系组建的教学团队6万元)。获得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学校按一定比例给予经费配套。

2、专项经费由教学团队负责人支配,包干使用。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教材、教学资料建设、多媒体课件、网络维护,开展教改试验、调研、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团队建设经费参照乐师院教{2005}64号文处理,最高不超过总经费的20%

五、其他

本意见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团队申报表》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工作计划表》

 

     乐山师范学院

二○○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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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2009-04-10 16:29: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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