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2010-2011学年度上期普通本专科教材选用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教学学院认真组织,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遴选出优秀教材、适用教材,如期完成2010-2011学年度上期使用教材的选用和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相统一的教材选用原则;
2.鼓励选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审定)的教材,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
3.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必须选用国家规划(推荐、审定、优秀、精品)教材,或高级别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4.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新教材选用比例不得少于60%。
二、教材选用要求
1.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材选用必须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和教研室集体研讨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实际需求遴选出一种首选教材和两种备选教材,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此表留教学学院存档备查。
2.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的申报、选用程序:
(1)教师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并将教材样书、讲义样稿一并交相关学院;
(2)教学学院在5月30日前将教师填报的自编教材、自编讲义申请表及教材样书、讲义样稿收集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3)经教务处审批同意使用后,教学学院方可将自编教材、自编讲义列入选用计划中。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对应开课课程认真选用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不同的课程不得选用同一种教材。
三、选用计划填报规范
1.为了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教材,填报教材选用计划时“课程名称”和“行政班级名称”必须与教学管理系统中完全吻合,不得随意简化和变更;
2.选修课教学班级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选修课教学班级名称=开课学期+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如“2010-2011上期石燕京普通话”;{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通识课程)、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课、专业拓展课)}
3.为了准确发放教材,对所有选修课,必须另报教学班级学生名册(含学生姓名、学号),并要求在学生名册上方标注“任课教师姓名、专业名称、课程名称、教材名称和学生人数”等内容,请参照《选修课教学班级学生名册》填报;
4.在《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中增设机动用量栏,保证任课教师和个别学生异动用书(学生异动包括复学、转专业、专升本、补录等),机动用量原则上不超过5%;
5.为避免重报、漏报、少报教材计划,建议各教学学院先分年级、分专业填表,再汇总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
四、本次申报的范围与时间安排
1.本次申报的教材选用计划仅限于普通本专科2010-2011学年度上期使用的教材,成套教材例外。
2.中小学教材为特供教材,需要提前单独申报,请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单独填报下学期所用的中小学教材。
3.在6月11日前,各教学学院汇总教材选用信息,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E-mail:jiaowc@lstc.edu.cn邮箱,纸质稿报送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叶老师收。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汇总表》
2.《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3.《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编讲义使用申请表》
4.《乐山师范学院教材选用推荐表》
5.《选修课教学班级学生名册》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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