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教育改革,使我校教师教育能更好地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更深入地研究基础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的实施方案》(乐师院教[2010]22号)的要求,学校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开展“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教务[2010]25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全校共收到45个申报项目。根据各单位推荐,经专家组评阅申报材料、小组讨论、专家独立无记名投票,评审出校级一般立项22个,校级重点立项6个,现予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从2010年5月7日至14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具真实姓名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或监察处反映。联系人:教务处张远东,联系电话:2276262,监察处2276324。
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教务处将组织立项项目负责人召开开题报告会,请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研究讨论,填写《开题报告》(见附件2,一式3份),并于5月17日前交教研科。
附件:1.《2010年“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结果表》(28项)
2.《2010年“落实普通高中新课改要求”专项教研与建设项目开题报告》
乐山师范学院
二○一○年五月七日